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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個好心人,每天都給他家樓下的乞丐五十元
好多年過去了,一直到那個好心人他結婚生子了
就因為那個好心人結婚生子了,所以開銷變大了
那天好心人在經過乞丐面前的時候
猶豫了很久,然後投下了十元
乞丐看到就很生氣說:
「其他的四十呢?」
好心人就說:
「我現在有老婆孩子要養,開銷變大了,所以沒辦法再每天給你五十元了」
乞丐一聽生氣的說:
「什麼?你把應該給我的錢拿去養你的老婆孩子?」

但其實,乞丐並沒有損失
因為好心人每天給乞丐五十元
但那五十元並不是乞丐應得的,只是好心人恩賜他的罷了
如今好心人已經給到不能再給了
對乞丐來說,他只是沒有再得到恩賜,並沒有失去什麼

就像感情一樣,在一起的時候,對方每天給我們一點一滴的愛
因為每天這樣給,讓我們誤以為對方給我們愛是正常的、這份愛本來就是我們應得的,但其實只是好心人恩賜乞丐的
分手的時候,他們不能在給我們愛了

我們並沒有失去,只是不再得到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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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就是那個貪得無饜的乞丐..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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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shiny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