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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上幾篇的文章(about "撒嬌老婆...")的感想:

我完全不是一個"會撒嬌的老婆"個性的人

今天終於深刻的體會到兩個人在一起一定要有一個人又瞎又啞

只是我不想要當那個又瞎又啞的人

還真無奈


我從來不是一個輕易放棄的人

但為什麼總是有那麼多雞毛蒜皮小事讓我無力?


所謂"女為悅己者容",每天很勤勞的把自己包裝成對方喜歡看到的樣子(包括脾氣,個性...)

那對方就是真的開心了嗎? 而自己還是那個當初對方喜歡的自己嗎? 哪天如果變的連自己都不認識自己的話呢?

那是不是對方就可以說"我愛的是以前的那個你,不是現在刻意改變的這個" 然後提出離開的要求

我相信無論是誰 聽到這種回答八成都會很想砍人吧...

為了避免這種事情發生,我還是乖乖的找適合自己type的伴好了


我的個性從以前到現在就是"合則合,不合則分" 豪邁的跟什麼一樣

所以啊 這樣最好!想要"撒嬌的老婆"的男人大概不會跟我"同性相吸"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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